午夜时分,叶崇义坐在车内,眼看着一具尸体从天而降,血水四溅的砸在了前方挡风玻璃上!

汽车夫吓的大叫一声,猛踩刹车。叶崇义在惯性的作用下向前一仆,随后挺身坐正,不为所动。

一帮黑衣青年围拢过来,将另外两具骨断筋折的尸首扔到了发动机盖上——三人都是叶家的随从,跟着叶崇义去过巡捕房的。

叶崇义是位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,按理说,应该娇嫩怯弱,可是他茫然的盯着前方三具狼藉尸体,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,丝毫没有畏惧情绪。

叶家一家染厂、一家丝厂,在入夜之后同时起火。火光冲天,现在救火队员还在那里架着水龙奋力扑救,当然只是死马当成活马医。坯布原料必然是要化为灰烬了,机器受了烈焰烧炙,恐怕也是再用不得。

损失太巨大了,一时间也无法统计。叶崇义站在火场之前,裸|露出来的手脸皮肤被烘烤到了疼痛的程度——然而也没有心痛欲裂,仿佛头脑已经麻木到底了。

叶崇义从不可救药的染厂跑到了火势稍逊的丝厂,再眼看着丝厂在烈焰中坍为废墟。几位经理闻讯赶来,见了这幅惨景,痛心疾首之余无计可施,只得是劝着四少爷先回家去,等到大火熄灭再说。

于是叶崇义就这么面无表情的上了汽车回家。汽车开到半路,却是被活人死人一起拦住了道路。

一辆汽车缓缓停到了前方路上,车门开处,陆雪征跳了下来。

叶崇义一动不动的向前望去,就见车灯璀璨,陆雪征逆光而来,还是往昔那个模样,干净利落,一脸和气。忽然抽泣似的一咧嘴,他的眼中却是没有泪水,泪水被大火烧干了。

这时,陆雪征已经走到了近前。

陆雪征拉开车门,弯腰望向了车内的叶崇义。

叶崇义扭过头来凝视了他,呆呆的开口发出了声音:“你要杀了我吗?”

陆雪征淡淡一笑:“一夜夫妻百日恩,我不杀你。”

叶崇义紧盯着他,眼睛忽然一眨,便眨出了一颗晶莹的大泪珠子。

陆雪征知道他疯——其实早就看出端倪了,只是当初叶家有人压制着他,他装模作样,勉强算作骄矜任性;现在父亲大哥都没了,他无所忌惮,就一天不如一天的神经质起来。

伸手摸了摸叶崇义的短头发,陆雪征低头摘下了腕上的手表。拉过叶崇义的一只手,他把手表放到了对方的掌心中,然后轻声说道:“我们的关系到此为止,以后不要让我再看到你。”

叶崇义听到这里,忽然战栗了一下,带着哭腔唤道:“雪哥——”

陆雪征安抚似的拍了拍他的手臂,最后柔声说道:“把吗啡戒掉,。”

随即他挺起腰背,毫无留恋的转身离去了。

叶崇义紧紧握着那只手表,身体哆嗦成了一片风中枯叶。他不知道事态为什么会发展到这般地步,他只是爱陆雪征。在此之前他从没这样深刻的爱过一个人——他承认自己脾气暴躁、性情乖戾,可他没有坏心,他只是爱陆雪征。

从这夜起,叶崇义果然是在陆雪征的生活中消失了。

陆雪征偶尔会想起他——想想而已。他和叶崇义纠缠太久了,除非无情无义没心没肺,否则不可能转眼便把对方忘得一干二净。

想到这么一个颠三倒四的东西竟然也能全须全尾的活到了二十几岁,他就忍不住要苦笑。苦笑归苦笑,他绝不敢再去招惹对方。疯子就是疯子,和疯子在一起,能混出什么好下场来?

一只小野狗跑来了金公馆门前,一天一顿的吃那残羹剩饭。扫院子的小仆人看它小的可怜,像个毛球,就从厨房找出各样零碎饮食喂给它。小野狗得寸进尺,试试探探的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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