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起部落中那些勇士动辄两米高的壮汉来说,常令这一米九不到的个头属实矮了一些。
身体也比他们弱了一些,只吃了十斤左右,这条腿肉估计够他吃四五天的。
不过十斤要是在前世,也可以算是一个大胃王了。
常令休息了一会儿之后,迫不及待地想试试自己的力量。
这条腿肉大约一百来斤,就算被常令吃了十斤,还有百斤左右。
“嘿!”
常令一只手将腿肉提了起来,像是杂耍一般,将这腿肉当作一根狼牙棒,上下挥舞。
“有点累,但是勉强还能接受。”
耍了几圈后,常令将手里的腿肉放了下来,他现在的力量比原来大了许多,只是比部落里的勇士依然差了些。
那些勇士平时使用的武器都在一百斤左右,但他们使起来没有像常令这样吃力。
“不过首领为什么突然要给我这条腿肉呢?该不会……”
常令兴奋了一会儿之后,冷静思考了一下,心里产生了一种可能性。
“他们该不会想让我去当祭品吧?可我不是阴时出生的啊。”
莫名的,常令突然想起了一种叫断头饭的东西。
传闻在死刑犯受刑之前,都会给他们最后一顿相对豪华的断头饭,免得在黄泉路上饿着。
“……”
“不管他们是怎么想的,只要我多吃一些,力量变强,就能保证自己的生存。”
常令的心里下定了决心,必须多吃点,让自己的力量变得更强。
翌日,天还蒙蒙亮。
常令的屋中已经燃起了炊烟,想要变强怎么办?
吃!
受限于家里的材料,常令只能将腿肉用清水煮了煮就吃掉。
“可惜了,要是有点辣子就好了。”
嘴里的腿肉虽然依然香气飘飘,可常令却有些遗憾,他的口味偏向于带点麻辣的东西。
再好吃的东西也会腻,但麻辣不会。
又将腿肉解决了一部分,这次比十斤多了一些。
常令的身体昨天变强了一些,今天的食量也比昨天更大了一些。
“这样的话,这些腿肉根本撑不过三天。”
心里计算了一下,常令发现食量一直增长的话,这些腿肉最多吃两天多就会被吃完。
“看来我得加入部落里的狩猎队才行,这样才能获得更多的食物份额。”
阿难部落中,食物的分配以身体强弱分配,但是以狩猎队为优先,狩猎队分完,才能轮到其他人。
这也很好理解,狩猎队是部落中主要的食物来源,要优先满足他们的食物需求。
否则饿着肚子,谁去打猎?
“吱呀”
常令推开门,却发现有两个人守在他的门前。
“你们这是干什么?”
常令的心里有些不好的猜测,这两人似乎是来看守他的。
“呵呵,没事,我们就是在这里站一站,休息一下。”
阿杜笑着,没有将常令的疑问放在心上。
“休息?”
常令的脸色一变,这鬼话谁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