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,怎样才能把一个人的血放干净。

原来他真的试图放过自己的。

沉默良久,她抬手解开他衬衣扣子,把衣襟拨到一边。

心脏上方果然有一条细长的疤,不到两厘米的长度,却在致命的位置。

“那么想见我,为什么不去找我呢。”她用指尖轻轻抚摸那道疤痕,“因为觉得自己脏吗?”

“他们都说我是疯子,和我沾上关系不是什么好事。”他语气轻描淡写,不让她听出太多情绪,“我怕我和他一样。”

怕他也像霍森一样是个潜在的变态,有一天会失手杀死她。

“你们不一样。”叶嘉宁双手捧起他的脸,轻轻吻他眼睛,“你不脏,一点都不脏。”

-

晚上叶嘉宁睡在霍沉房间,翌日早晨,消失一整日的冬叔才出现,雷打不动地准备好了早餐。

坐在餐桌前吃饭时,叶嘉宁问他:“冬叔,你怎么没提过,你的腿是因为冒火进地下室找霍沉受伤的。”

冬叔愣了下,随即憨厚地笑笑:“这没什么好提的,都那么久的事了。”

那天他原本也是要走的,最后一个里离开庄园,走出不远看见山顶燎原的火势。他给霍沉做了快十年的司机,看着他长大,心有不忍,急急忙忙冲回去,最后在地下室找到失血休克的霍沉。

他只有一个孩子,很小的时候就得病去世了,妻子心善,知道后责备他不该跟其他人一起走,霍沉也不过是一个可怜的孩子,父亲的罪孽又不是他一个小孩子的错。他因为那次的伤落下残疾,霍沉允许他留下来,替他照看后来重新修葺的庄园。

他还一直自责,自己那天不该走,要是他不走,兴许霍沉就不用经历那九死一生的危险,医生都说他命大,一只脚已经踏进鬼门关里,差一点就救不回来。

霍沉从楼上下来时,照旧穿了件黑色卫衣,叶嘉宁目光滑过他胸口的刺绣,微顿一秒。

好像有人比她更恋爱脑。

吃完早餐,霍沉送她到校门口,叶嘉宁解开安全带要下车,他手从旁边伸过来,捞住她手腕,把她拽回座椅。

车门落了锁,叶嘉宁回头:“干嘛?”

霍沉:“不干嘛。”

“我要上课了。”

她从车上下去,下次见面就是一周之后,在此之前霍沉的人生无趣且无期盼,一天、一个月、抑或一年,于他而言都没分别。他从未觉得时间会如此难熬,枯等她的每一秒钟都如同一个漫长世纪,他想和她一块待着,最好一直都在他视线里。

“不上不行?”

他问了一个答案显而易见的问题,叶嘉宁说:“霍沉,你很粘人。”

他理直气壮地箍着她手腕:“狗都粘人。”

叶嘉宁想笑,他好像已经能接受被当做小狗这件事:“你现在已经适应角色了?”

“被你pua的。”他说着,另只手托在她后颈,把人压过来亲。

清晨时分的林荫街朝气而清爽,早餐店摆置在门口的蒸笼中闷着糯米烧麦,有学生和上班族来买早餐,一份豆浆加包子,不锈钢大锅里满满一锅茶叶蛋,咸香卤汁浸透蛋壳上的深色裂纹,甜玉米热腾腾的香气四溢。

悬铃树下的纯黑跑车里,叶嘉宁让霍沉亲了一会,微微偏开头:“我真的要走了,快迟到了。”

“嗯,你走。”他把言行不一演绎到淋漓尽致,一边这样说,一边握着她手不放,扣住下巴把她脸转回来,又亲上去。

就这样拖延到离上课只有最后几分钟,叶嘉宁冷酷薄情地将他推开,用手背蹭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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